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孙蔚)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获悉,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限畅)因在食品中添加药品以及其他食品销售违法行为,被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3745.66万余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决定书穗天市监处罚﹝2023﹞72号显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委托,分别以网络抽检形式以及执法抽检形式,对当事人无限畅仓库内的果蔬压片糖果(橙子味)进行抽检。抽样结果显示,上述涉案食品中均含有新利司他。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果蔬压片糖果(橙子味)涉嫌添加药品且该食品外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无限畅主要违法事实包括: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依据《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3745.66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57余万元。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院区消化内科王健医师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新利司他又叫西替利司他,是一种新型胃肠道脂肪酶抑制剂,主要用于治疗糖尿病和非糖尿病患者肥胖,简单说可以看作是减肥药。
记者从企查查APP获悉,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022年3月被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原因是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目前,记者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已经搜索不到无限畅相关产品。